- Mar 18 Fri 2011 14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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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年03月19日星期六中午11:30台電大樓站師大夜市:Evans Burger美式漢堡之約
- Nov 06 Sat 2010 18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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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年11月07日星期日中午11:30公館站馬辣麻辣火鍋之約
- Aug 13 Fri 2010 19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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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年08月14日星期六晚上6:00 大坪林站30 Thirty 義式小館之約
日期:99年08月14日星期六晚上六點
地點: 30 Thirty 義式小館
地址:台北縣新店市民權路42巷6弄2號
電話:02-8914-5901
捷運:大坪林站
參加者:秀玲、小丸子、小莉、高語彤、高培瑄、莉菀、佳靜、火星人阿姨
- Oct 24 Sat 2009 00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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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年10月25日星期日中午12:00 新店站碧潭水灣店之約
- Sep 28 Mon 2009 06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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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身世之謎即將解開
話說呢上次我在懷彤彤的時候,做了一個地中海型貧血的抽檢查,
檢查的結果是很正常但是卻有一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,
那就是我的血型;自古以來我和我家的人一直覺得我是O型,
因為我爸和我媽兩人也都是O型,所以按照常理是不會生出
- Jul 10 Fri 2009 20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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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年7月12日星期日中午12:30 A380空中廚房(公館店)之約
- Jun 19 Fri 2009 23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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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年6月20日星期六下午2:15 bLender甜品屋之約
- Mar 16 Mon 2009 13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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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這個光,就是這個光~~一起來去看北極之光
Dear all:
我今天已經完成了屏風的會員申請,將會於3/18(三)進行兩廳院購票動作!想要一起看的請快出聲!
鱷魚我本人偏好4/17(五)晚上那個場次,因為我就有藉口準時下班!誰都不能欄我!
當然還要考慮到其他觀眾的權益!4/18(六)和19(日)我也可以接受!但是如果要18、19這兩天,可以儘量以午場14:30為主好ㄇ?
- Mar 12 Thu 2009 00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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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年3月28日星期六晚上6:00 北平上園樓 之約
- Mar 07 Sat 2009 23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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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星人阿姨去警察局報案網路詐欺
今天去我家附近警察局報案,事發如下:
1.在奇摩購買張惠妹演唱會的票二張1600元,說二月底才能寄出因為是公關票,所以我在2008/12/28匯款,其實我算私下交易,因為沒下標就匯款,回到家看到下標網址她又取消,變成我不能下標,但我錢已經匯了。
2.2/1還打了簡訊確認。
3.二月底還是沒收到票。
4.3/1撥了手機,沒人接。
5.查她評價有跟其家賣家買東西,我每個發mail詢問有無聯絡方式,終於有一個人回覆她的msn,我就用msn的email發信給她。
6.這世界還是有其他的好心人有在留資料,有另一個人給我她的公司地址,電話及名字。
7.向奇摩投訴,但奇摩回是私下交易不受理。
8.打去公司,小姐剛開始說她離職,接著問我說怎麼知道公司電話,我說有其他賣家給我公司名稱及電話,但電話沒人接,我就試著上網查電話才打看看,還是間國際法律事務所,再來就跟我說實話公司也在找她,二個星期前就無故沒來上班,跟公司有財務問題,叫我報警處理。
9-1今天報了警,晚上7:35到警察局,受理的警察A開始就問匯款的分行在那,我說不知道。
9-2警察A就打電話到華南銀行確認是那個分行,確定是敦南分行,叫我去附近的分行報案,我問為什麼?接著說那如果那個帳號在高雄我不就也要到高雄報案,他說在匯款分行報案比較快而且事情大部份發生在台北,我聽了也不想再說什麼,他就在查分行的警局是那一個。
9-3警察A還沒查到地址給我時,這時有一個警察B進來,問我報什麼案,我又說了一遍,接著問我說是誰說要到匯款分行去報案,我就只回警察B說警察A在處理我的事情。
9-4約八點警察B接著就幫我做筆錄,警察B才是正義之身做了很詳細的筆錄(過程中有查帳戶有沒有其他人通報結果沒有,我就說可能金額太小,大家都算了,但我不想姑息養奸,我還有問都怎麼處理這種案件,就是派出所會先聯絡,聯絡不到就會將案件送至檢方那邊,檢方聯絡不到就會開拘票,拘票不到就會通輯。(註:我之前就有做最壞打算要出庭了),其實警察B在做筆錄前問警察A本來應該是負責筆錄的警察C到那去,結果就看到幾個人都在找警察C。
9-5這時九點了,警察B做好筆錄了,警察C也回來了,警察C就接著處理我的案件。
9-6這時警察C跟我說因為詐欺案比較麻煩,筆錄做完,要key in三聯單,通報銀行,也要打去165反詐欺專線,所以要再二個小時。
9-7我聽了都快昏倒還要二個小時,肚子太餓就去吃飯。
9-8吃完飯回到警局,我跟警察C說我簽完筆錄及三聯單就可以走吧,通報銀行及165我不用等在那裡,這時旁邊的警察B還幫我說可以這樣,我就終於可以先走了,回到家就10點本來以為要11點才可以到家。
花絮:警察C是個菜鳥員警,很多事情沒處理過,所以處理詐欺是第一次處理,在9-8本來外面有個車禍和解案件要處理,竟想撇下我,叫警察D幫他處理我的後續簽名動作,這時警察B又說話了,說警察D去處理車禍和解案件叫警察C把我的事情處理完,也說因為警察C不懂很多事就是要他學,我也接著回新人就要多學一點才可以,跟警察B說辛苦了,謝謝我就走了,警察B回:不會辛苦反正也是上班時間在賺錢(註:警察B只是學長並不是長官)。
報告完畢!!!
總結論:1.詐欺案太麻煩,以後還是儘量不要網拍 2.要遇到好的警察作筆錄,要是遇到菜鳥員警,我的筆錄就不會很詳細了。
- Mar 05 Thu 2009 23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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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火星人阿姨很不爭氣的在開罰單警察面前哭了
今天是倒楣的一天,六點準時下班去面試,到台北市鎮江街(喜來登大飯店旁邊)去面試
應該是我太久沒到忠孝西路了,不知道這條路不能行駛機車
結果被警察欄了下來,開了單違規事項叫:機車行駛禁行車道
他在開單時,我有哭,他應該有看見,我哭的是已經找不到工作還被開單,600塊可以吃多少餐?
誰知道要在中山南路待轉,警察報的路回到中華路我也聽不太懂他在說什麼
只能跟著其他騎車的往中華路的方向去
結果到中華路又騎過頭到艋舺大道去,只好再問人中正橋要怎麼走
結果那個人報給我的路是和平西路接和平東路,報的不好
好在看到延平南路那條熟悉的路才回到永和
迷了路又下雨真的是不順啊!!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