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去我家附近警察局報案,事發如下:
1.在奇摩購買張惠妹演唱會的票二張1600元,說二月底才能寄出因為是公關票,所以我在2008/12/28匯款,其實我算私下交易,因為沒下標就匯款,回到家看到下標網址她又取消,變成我不能下標,但我錢已經匯了。
2.2/1還打了簡訊確認。
3.二月底還是沒收到票。
4.3/1撥了手機,沒人接。
5.查她評價有跟其家賣家買東西,我每個發mail詢問有無聯絡方式,終於有一個人回覆她的msn,我就用msn的email發信給她。
6.這世界還是有其他的好心人有在留資料,有另一個人給我她的公司地址,電話及名字。
7.向奇摩投訴,但奇摩回是私下交易不受理。
8.打去公司,小姐剛開始說她離職,接著問我說怎麼知道公司電話,我說有其他賣家給我公司名稱及電話,但電話沒人接,我就試著上網查電話才打看看,還是間國際法律事務所,再來就跟我說實話公司也在找她,二個星期前就無故沒來上班,跟公司有財務問題,叫我報警處理。
9-1今天報了警,晚上7:35到警察局,受理的警察A開始就問匯款的分行在那,我說不知道。
9-2警察A就打電話到華南銀行確認是那個分行,確定是敦南分行,叫我去附近的分行報案,我問為什麼?接著說那如果那個帳號在高雄我不就也要到高雄報案,他說在匯款分行報案比較快而且事情大部份發生在台北,我聽了也不想再說什麼,他就在查分行的警局是那一個。
9-3警察A還沒查到地址給我時,這時有一個警察B進來,問我報什麼案,我又說了一遍,接著問我說是誰說要到匯款分行去報案,我就只回警察B說警察A在處理我的事情。
9-4約八點警察B接著就幫我做筆錄,警察B才是正義之身做了很詳細的筆錄(過程中有查帳戶有沒有其他人通報結果沒有,我就說可能金額太小,大家都算了,但我不想姑息養奸,我還有問都怎麼處理這種案件,就是派出所會先聯絡,聯絡不到就會將案件送至檢方那邊,檢方聯絡不到就會開拘票,拘票不到就會通輯。(註:我之前就有做最壞打算要出庭了),其實警察B在做筆錄前問警察A本來應該是負責筆錄的警察C到那去,結果就看到幾個人都在找警察C。
9-5這時九點了,警察B做好筆錄了,警察C也回來了,警察C就接著處理我的案件。
9-6這時警察C跟我說因為詐欺案比較麻煩,筆錄做完,要key in三聯單,通報銀行,也要打去165反詐欺專線,所以要再二個小時。
9-7我聽了都快昏倒還要二個小時,肚子太餓就去吃飯。
9-8吃完飯回到警局,我跟警察C說我簽完筆錄及三聯單就可以走吧,通報銀行及165我不用等在那裡,這時旁邊的警察B還幫我說可以這樣,我就終於可以先走了,回到家就10點本來以為要11點才可以到家。
花絮:警察C是個菜鳥員警,很多事情沒處理過,所以處理詐欺是第一次處理,在9-8本來外面有個車禍和解案件要處理,竟想撇下我,叫警察D幫他處理我的後續簽名動作,這時警察B又說話了,說警察D去處理車禍和解案件叫警察C把我的事情處理完,也說因為警察C不懂很多事就是要他學,我也接著回新人就要多學一點才可以,跟警察B說辛苦了,謝謝我就走了,警察B回:不會辛苦反正也是上班時間在賺錢(註:警察B只是學長並不是長官)。
報告完畢!!!
總結論:1.詐欺案太麻煩,以後還是儘量不要網拍 2.要遇到好的警察作筆錄,要是遇到菜鳥員警,我的筆錄就不會很詳細了。
- Mar 07 Sat 2009 23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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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星人阿姨去警察局報案網路詐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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